贵州省地质博物馆(以下简称“我馆”)为进一步丰富藏品类型,完善藏品体系,为陈列展览、科研科普、文化交流夯实基础,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集范围
(一)古生物化石类:贵州省产出的具有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及无脊椎化石,贵州省外三叠纪相关的古脊椎动物化石。
(二)矿物晶体类:贵州产出的具有代表性的矿物晶体,世界范围内具有重要科研科普相关矿物晶体。
(三)近现代文物类:在自然科学及自然资源科研科普具有重要意义的其他标本、模型、工艺品及文物。
(四)贵州典型现生动植物标本。
二、征集方式
(一)有偿征集
应征人报名,对应征集范围填写应征信息表(附件1)及汇总表(附件2),并发送到指定邮箱;我馆组织初审,形成拟调研清单,通知应征人对符合初审条件的标本进行鉴定;组织评选,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价格谈判或协商,确定征集意向、实施征集等。我馆将按照国家文物局、财政部《关于印发〈国有博物馆标本征集规程〉的通知》(文物博发〔2021〕21号)和《贵州省地质博物馆藏品征集程序》有关要求开展征集工作。
(二)自愿捐赠
捐赠人本着自愿原则提出捐赠意愿,并提供拟捐赠标本信息;我馆组织鉴定,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,将为捐赠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,并以适当的方式予以铭记。
三、征集时间
信息征集时间长期有效,第二批信息征集时间截止2023年8月25日24:00。
四、标本来源确定
为保证本次征集工作的合法性,应征人(或捐赠人)须提交承诺书(附件3),承诺拟出让实物的采集、发掘、所有权等信息来源合法,对藏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。本馆拒绝征集和接收来源不合法的标本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 报名要求电子邮件标题为:应征人(或捐赠人)名称+联系电话+标本类别。请将《贵州省地质博物馆标本应征信息表》(附件1)《贵州省地质博物馆标本应征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2)和《承诺书》(附件3),以电子邮件形式应征。特别提示:请严格按真实情况填写相关表格,如发现弄虚作假,三年内将对应征信息不予接收;同时仅接收电子邮件方式提供的相关信息,且如未按要求提供的信息,将视为无效。
2. 参与鉴定标本的往返运输费、保险费、装卸费,以及二次转运费等由应征人自行承担。
3. 未接到通知之前,请勿向我馆邮寄实物标本,敬请谅解。
4. 贵州省地质博物馆拥有本公告的全部解释权。
六、联系方式
应征电子邮箱:gzdbcpzj@163.com
联系人:杨老师,秦老师;
联系电话:0851-85820809(正常工作日8:30-12:00,14:00-17:30)